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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慧莉 - 人事法規 | 2024-09-03 | 點閱數: 53
說明:
一、 依據考選部113年8月28日選綜五字第1131300706號函辦理。
二、 地方特考係地方政府基層人力來源之主要管道,鑑於近年來國考報考人數逐年遞減,地方公務人力亦受衝擊,導致部分用人機關人力短缺,為加強公務人才招募力道,提升今(113)年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之報考人數,同時增進國家考試的曝光率,請貴機關學校於對外公開資訊之電子公布欄協助宣傳,以利民眾知悉報名訊息,把握機會應試。
三、 本兩項考試定於今年9月10日至19日報名,地方特考定於今年12月7日(星期六)至9日(星期一)舉行,設臺北、桃園、新竹、臺中、雲林、嘉義、臺南、高雄、屏東、宜蘭、花蓮、臺東、澎湖、金門等14考區;離島特考則於今年12月7日(星期六)至8日(星期日)同時舉行,設馬祖考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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