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「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(以下簡稱輔導員)入校諮詢輔導申請說明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113年8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3875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,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,國教署提供國民中小學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,申請事宜摘要如下: |
(一) | 113學年度第1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: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。 |
(二) | 申請日程: |
1、 | 第一梯次:即日起至113年8月18日止。 |
2、 | 第二梯次:113年9月18日至113年9月24日止。 |
(三) | 申請程序: |
1、 | 登入國教署「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」: |
(1) | 登錄邀約之主題、時間與地點,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,每次至多2日;若為跨區聯合辦理,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。 |
(2) |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,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,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優先入校輔導。 |
(3) | 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,請學校檢核確認到校服務之日期及時間。 |
2、 | 審核通過後: |
(1) | 學校務請主動聯繫輔導員,討論課程安排細節,倘地處偏遠或無大眾運輸方式可抵達之學校,請適時提供輔導員入校交通及膳宿協助。 |
(2) | 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,學校應完成回饋意見表,未完成者本署列入後續申請審核評估之參據。 |
三、 | 輔導員入校方式為深度陪伴性質,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,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,超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。 |
四、 | 「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」連結如后:https://ctcs.cloud.ncnu.edu.tw/pages/login.aspx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