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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榜
賀!!115年度壽豐鄉語文競賽獲獎名單 ☆太魯閣語朗讀 第一名周育丞 ☆英語說故事 第二名張鈞維 ☆閩南語朗讀 第二名邱熙耘 ☆閩南語情境式演説 第三名簡翊修 ☆國語朗讀 第三名蔡承澔 ☆客語朗讀 第三名郭沛淇
賀!恭喜二年級林俊安、鍾靖惟參加低年級show and tell競賽雙雙獲得特優佳績!感謝陳怡文老師的指導!
賀!本校參加114學年度第17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大隊接力縣市複賽-六年級組第五名。
賀!本校學生參加第20屆讀經會考,表現優異!
恭喜本校二年級鍾靖惟參加2025第3屆全國經典會考榮獲經典卓越獎。
恭喜本校學生參加第50屆國泰全國兒童繪畫比賽初審,表現優異。
恭喜本校二年級鍾靖惟參加第24屆全國經典總會考第53名。
賀!本校學生參加115年元宵節花燈比賽,榮獲佳績!
賀!本校六年一班吳庭佑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游泳比賽,榮獲佳績!
賀!本校學生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跆拳道比賽,榮獲佳績,感謝許倍僑教練的指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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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父母未讓子女就學情形得為執行暫停親權之處分」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旨揭該部經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(下稱本法)第71條第1項規定:「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、照顧情節嚴重,或有第四十九條、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,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,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、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,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,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;對於養父母,並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。」;其中第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,任何人不得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。
06-02 檢送「中華民國111年(西元2022年)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