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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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(以下簡稱陽光基金會) 114年度獎助學金申請相關簡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陽光基金會114年8月22日陽社字第1140000427號函辦 理。
二、陽光基金會以以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 值,促進健康、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。為鼓勵顏 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學,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。
三、本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從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,相關 簡章請參閱本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,網址為 https://scholarship.sunshine.org.tw/。 四、申請方式:「陽光獎助學金」僅開放網路申請;「陽光 獎」、「萬足燒傷勞工子女–大專生獎助學金」則採紙本 郵寄申請,隨函檢附申請簡章4份、申請書2份,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