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已於本(114)年7月22日施行,相關內容,請自行上網蒐尋研讀(https://mojlaw.moj.gov.tw/LawContent.aspx?LSID=FL104574)。
二、本校受理通報單位資訊:總務處幹事,電話:038651640,分機:260 ,電子郵件:cmh1211@mail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