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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榜

公告 鍾明翰 - 教師甄選 | 2025-03-03 | 點閱數: 63

一、錄取人員:潘一寧。

二、請錄取人員於114年3月4日攜帶學、經歷證件正本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即良民證,請攜帶身分證及規費至花蓮縣警察局申請,得於錄取後一週內補件)至本校辦公室報到,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,喪失受聘資格。

三、本校代理教師已足額錄取,爰不再辦理後續招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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