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483
  • slider image 484
  • slider image 485
  • slider image 486
  • slider image 487
  • slider image 488
  • slider image 489
:::
訪客 - 教導處 | 2017-02-09 | 點閱數: 2262

主旨: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積極輔導、提醒學
生使用正版教材、教科用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教
材、教科用書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
第1060002151B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,影印
係重製方法之一,影印他人著作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
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
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三、有關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
,或化整為零之影印,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
圍,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,恐
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,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使
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,以免觸
法。
四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該局網站(

https://www.tipo.gov.tw/),取得路徑為:該局網站首
頁/著作權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。
五、請各校加強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,持續督導師生使用
正版之教科書作為教學及上課之用,以杜爭議。

:::

Dr.eye 英漢字典

查單字

會員登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