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15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60069478號書 函辦理。 二、為提供學校辦理藥物濫用個案會議或輔導個案,聘請專業 人員協助時之參考,教育部業彙整各縣市藥物濫用防制專 業心理師、精神科醫師資訊如附件,請將名單轉知所屬教 師參考運用,並敘明資料應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相關規 定辦理,不得公開上網或轉做其他用途。 三、有關本縣藥物濫用防制專業心理師、精神科醫師資訊請聯 絡教育部花蓮縣聯絡處誾老師(03-8320202)。